检察院批准罪犯
逮捕之后,直至法庭作出最终判决所需花费的时间,往往受到事例复杂性、
证据收集状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而产生差异。
一般而言,
侦查阶段可能需要大约两个月的时间,但如果事例情况较为复杂,则可以适当进行延期。
待侦查工作结束并将有关材料移交至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时,此阶段的期限通常设定为一个月,如涉及重大、复杂事例,则可以申请延长至半个月。
检察院作出决定对
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以后,法院应该在接到事例之后的两个月之内作出宣判,最迟也不得超过三个月。
然而,对于可能被
判处死刑或者附随
民事诉讼的事例,以及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特定情形之一的事例,经过上级人
民法院的批准,可以延长至三个月;若因特殊原因仍需延长
审理期限,则应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其进行审批。
总的来说,具体的审判期限无法给出一个统一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