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民事诉讼中,由提
起诉讼至正式开庭的整个流程中的时间跨度,并未有明文的法定固定期限进行设定。
依据惯例,以简易方式处理的案件,其审理周期可能在三个月之内完成;而对于普通程序的案件,则通常需要在六个月的时间内予以审结。
自法院接受案件之日起,便会向被告发送
起诉书副本等必要资料给被告,以便被告进行相应的答辩活动。
紧接着,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庭审日期,然而在这期间,受诸如法院案件繁多程度、文书送达是否顺利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若该案件的事实脉络清晰明确,所涉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明朗,且争议焦点较小,那么法院很可能会选择采用
简易程序来处理,从而使得审理过程所需的时间相对较短。
反之,若案件较为复杂,法院可能会选择适用普通程序,这样一来,案件的审理时间就会稍微延长。
然而,大体上绝大多数的案件都能在一两月经历去安排庭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