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审理过程中的调查阶段中,辩护
律师是拥有到拘留中心探访被指控的罪犯或嫌疑犯的权利的。然而,在此情况下 ,必须遵守相关的
法规和程序性要求,例如,出示其具有律师资格的证明文件、所属律师事务所的认证证明以及提供明确的
授权委托书等等。正常情况下,只要以上的各项证明材料齐备无误,辩护律师便可实现与被拘禁的罪犯或嫌疑犯的面谈和通讯交流,从而获取案件的相关信息,并为他们提供法律方面的咨询服务。但是,若案件涉及到国家机密,那么辩护律师的探访活动就必须经过侦查机构的批准方可进行。总的来说,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即使案件尚未完全查清,也不会对辩护律师前往拘留中心探望被指控的罪犯或嫌疑犯产生任何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