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离婚财产分配的问题上,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水平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通常来说,
夫妻共有财产应当按照均等的方式进行分割。
所谓夫妻共有财产,主要涵盖了婚姻关系持续过程中,双方所取得的薪资报酬、奖金福利、企业生产经营收益等等。
然而当某一方存在过错行为,例如
重婚、
家庭暴力等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就有可能导致其在
财产分割时获得较少的份额。
举例来说,如果女方的收入相对较高,但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有的范畴,那么在正常情况下,这些财富仍然需要实现平均分配。
然而,倘若女方能够提供足够的
证据来表明某些财产实际上属于她个人所有,例如婚前购买的房产或者经过专门约定的
个人财产,那么这部分财富将无需参加到整体的财产分割之中。
综合来看,离婚财产分配始终遵循着公正和平等的基本原则,同时还需兼顾各方面的特殊情况以及相关
法规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