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若要对双方共有的房地产进行更名
过户手续的办理,首要步骤便是准备齐全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其中包括
离婚协议书或是由法院签发的生效离婚裁判文书,以及各方
当事人的
身份证明文件、
房产证等等。
若是以协约离婚方式解决婚变事项的话,各有关方面就必须携手合作,亲自前往位于房产所在地的
不动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而倘若法院已经作出的判决具有
法律效力,那么仅凭有效之
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便可独自提出申请预办。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办理手续的过程当中,或许还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
税费,例如
契税、
印花税等等。
至于详细的税费计算方法与标准,则会随着各地政府的政策
法规有所不同。
当所有手续顺利结束以后,新的房产证自然也会随之发放,以证明房产所有权已经成功地进行了变更。
然而,整个处理进程所需的时间因各种因素,譬如各地行政机构的办公效率和处理程序的不同,难免会产生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