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检察院决定对某件案件实施
逮捕时,通常由负责此案调查工作的公安局机关自主进行相应的审讯环节。
对于
刑事诉讼领域来说,这个被称为“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环节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局监管机构应该在抓捕行动完成以后的24个小时内立即展开讯问,并且必须认真制作相关的讯问谈话记录。
审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
犯罪嫌疑人的真实
身份信息以及与
犯罪事实之间可能存在的关系,确认是否真正实施了
犯罪性行为等等至关重要的资料。
另外,它还可以作为一种保障措施,确保犯罪嫌疑人能够享有他们应有的合法权益,给予他们充分的机会来阐述和申辨自己的观点。
我们特别提醒大家,如果案件涉及到检察院自我调查的部分,这时便不再受限于公安局行使调查权,而需由检察院自身负责进行审讯工作。
总的来说,执行审讯任务的机构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调查权限的归属方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