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我愿意为您略作阐述,阐述
投标多次议价在我国法律框架内所面临的潜在法律风险。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看,招投标过程中必须贯彻落实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所有的
招标方与投标方均需在招标文件明确约定的
合同条件下,绝对遵守既有的规则规范行事,绝无权擅自作出关于报价的谈判决策。假如在中标结果已然尘埃落定时,招标方提出进行二次议价,这无疑构成了对已产生之中标结果的擅自调整,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的一系列规定。同样地,对于投标一方而言,倘若卷入反复的议价过程且终于达成新的协议,或许会使得原来的中标合同失效,更有甚者将会承受由之引致的法律责任。总的来说,二次对于投标价格的谈判完全不符
招投标法定的流程和
基本原则,极有可能引起法律纷争。因此,各相关主题应当审慎对待此类问题,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