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规则体系之中,证实
侵权事实的责任配置依照特定原则进行层层细化。
惯常情况下,主张侵权情形成立的一方将扛起
举证责任的大旗。
以业内最为典型的
知识产权侵权事例为例,原告需要提交权利归属的确凿
证据,诸如
专利证书、
著作权登记证书等,同时还需证明被告确实实施了
侵权行为,例如提供侵权产品实物、相关销售数据等。
然而,针对某些特殊类型的侵权行为,法律有可能会设定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规定。
然而,总的来说,我们仍然要坚守“谁主张,
谁举证”这一基本原则。
作为举证方,所提交的证据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以及合法性三个要素。
其中,客观性是指证据必须真实存在,而关联性则要求证据与侵权事实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最后,合法性则强调获取证据的方式方法必须符合法律
法规的规定。
因此,举证方应当竭尽全力搜集充足且有效的证据,以支撑其所主张的侵权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