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而言,通常须符合以下几个基本要素:第一,是主体的复数特性,也就是说,存在着两个或更多的
侵权行为责任人。
其次,需要有共同过错的存在,该过错既可以表现为共同故意,也可以体现为共同过失。
再次,加害行为必须具备协作性质,即各个侵权
行为人的行为彼此相关联,相互配合,共同对损害结果的产生起到推动作用。
此外,还要求损害结果具有统一性,这意味着由共同侵权行为引发的损害后果是一个无法被割裂的整体。
最后,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应当存在因果关系,即每个侵权行为人都应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负有直接或间接的责任。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将依据上述各项因素,并结合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进行综合判断,以确定是否构成共同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