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
侵权案件的
管辖法院确认必须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与裁量。
在涉及到
侵权行为的各类案件中,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被告的居住地所在的人
民法院行使
管辖权。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形之下,原告所在地的法院亦有可能具备管辖权。
例如,当涉及到信息
网络侵权行为时,其实施地点便涵盖了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关信息设备的所在地;而侵权结果发生地则包括了受害者的居住地。
又如,对于因产品、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导致他人财产、人身受到损害而引发的
诉讼,产品的制造地、产品的销售地、服务的提供地、侵权行为的发生地以及被告的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均具有相应的管辖权。
总的来说,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原告所在地视为必然能够管辖所有的侵权案件,而是需要根据每一个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