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劳动
仲裁以寻求恢复原岗位期间,一般情况下,是有资格领取
工资的。
依据我们国家的
劳动法律
法规,若
劳动者并非因为自身原因而导致的
劳动合同被提前终止或者工作岗位被不适当的调整,在他们向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恢复原有岗位的
申诉过程中,他们所从事的劳动应被视为处于正常状态。
然而,关于最终将得到的工资数额、发放标准以及付款方式等,这需要全面考虑诸多复杂的因素,比如,
仲裁结果的明确性、雇主方的态度与作为等等。
假如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裁定支持劳动者的复岗请求,那么经济责任承担一方(即用人单位)则应该依照原先的
岗位工资待遇制度来支付仲裁期内的工资给劳动者。
如果雇主方拒绝履行这一义务的话,劳动者是可以通过
法律诉讼程序来要求对方支付工资的,并且在此基础上,劳动者还有权进一步索赔相关的
赔偿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