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用人单位进行员工裁减程序时,
工龄的计算通常须参照如下原则来执行:所谓“工龄”,通常是指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持续工作的年限。
其计算起始日期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合法
劳动关系的那一天,截止日期则为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的那天。
然而,由于实际情况的多样性,工龄的计算方法也会相应地发生变化。
若劳动者的工作历程未曾出现过任何中断,始终在同一家用人单位供职,那么其工龄便可直接从首次
入职之日起,直至最终离职之日为止,以此计算出总的工作年限。
然而,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出现了间歇性的离职和再入职现象,比如在离开原单位之后又再次回到该单位工作,此时,工龄的计算往往会以最后一次正式入职的时间为准。
但是,对于某些特殊情况,例如用人单位因为自身经营状况而导致劳动者暂时待业、工厂停工等,在此期间,劳动者的工龄仍然有可能被计入在内。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工龄的计算必须以
书面形式的
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相关
证据作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