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在尚未
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之下,与其他女性生育孩子,如此行径无疑可能触发法律的制裁。
在婚姻关系尚持续的时段内,若男方与其他人以夫妻之名共同生活,则极有可能被判定为
重婚罪。
从民事法律层面来看,此种行为无疑属于婚姻关系中的严重过失。
在面临
离婚的情况下,无过错的一方有权提出
损害赔偿的要求,并且在
财产分配以及
子女抚养权等问题上,他们可能会得到更为优厚的待遇。
然而,倘若仅仅存在
非婚生子女,而没有达到重婚的程度,虽然这并不直接触犯
刑法,却依然违背了夫妻忠诚义务,为此将对其民事
法律关系产生不利影响。
至于这类行为所需承担的确切法律责任和可能面临的最终后果,我们须根据具体的
证据和事实情况来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