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行政补偿的对象并不包含未经批准或违反相关建设规划条例所建成的
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的实质特点在于其源于未能依照法令获得建设许可或者违背了相应规划
法规的规定,进而导致其缺乏
合法性和法律认可。
然而,在某些特定状况之下,如果
证人或相关
责任人对于违章建筑的形成并无重大过失,同时
行政部门在拆除违建时出现程序违规或过错行为,有可能依据公允正义原则作出适度的补偿决定。
但是请注意,这种情境并非常见,且补偿额度以及补偿准则将会受到严格的管控和限制。
总而言之,我们无法轻易地将违章建筑视为行政补偿的适宜对象,每个事例都需要经过详细的调查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