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对于
医疗事故所导致的
司法鉴定费用的承担问题,普遍适用“谁主张,谁预先垫付”的
基本原则。
然而,如果经过专业鉴定后,被判定为医疗事故,那么相应的
鉴定费用往往是由
医疗机构负责承担。
但是,如果鉴定结果并不支持医疗事故的认定,那么这笔费用就有可能需要由提出鉴定申请的一方来承担。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院会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情况,综合考量医患双方的过失程度、经济能力等多方面因素,从而决定最终的费用分摊方式。
举例来说,假如医疗机构在整个事件中存在着显著的过失行为,即便没有被认定为医疗事故,法院仍有可能做出判决,要求医疗机构承担部分或者全部的鉴定费用。
总的来说,关于鉴定费用的具体承担方式,必须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公正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