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对此类问题时,首先需关注原公司订立的租赁契约是否已然届满。
若已经期满,新设立的公司便有权向出租业主提出请求,终止与原公司之间签订的
租赁协议,进而方便新办公地点的注册登记事宜。
依据现行
法规,企业经营场所发生改变时,必须及时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若该原公司未能按时实施搬迁,那么很有可能被视为存在登记资料不实的现象。
此时,新设公司可向当地的工商管理局提交涉及此事的相关投诉,并要求其敦促原公司尽快完成搬离及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进程。
此外,新建公司亦应力求保留所有关于此事的沟通过程以及催促行为的证明文件,为未来可能出现的任何争议做好充分准备。
万一因原公司的不合作态度而致使新公司遭受
经济损失,新公司将完全可以通过合法渠道,向
司法机关寻求援助,以求原公司对因此而引发的相关经济问题负责并
赔偿相应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