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的税收
强制执行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首先,可以通过向相关企业或个人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使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有义务从其存款账户内代为扣除相应的税款;其次,税务部门也有权对相关企业或个人所持有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资产进行扣押、查封和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并且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款项将用来抵缴税款;此外,税务机关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过程中,还必须同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纳税
担保人未缴纳的
滞纳金进行
强制执行。
值得强调的是,在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之前,税务机关必须先行下达责令限期缴纳通知书,如果被执行方在
期限届满后仍然未能按照要求缴纳相应税款的话,税务机关才会依法启动上述的
强制执行程序。
与此同时,税务机关在实施强制执行措施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保障各方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