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架构之下,若由于女方的外遇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并走向
离婚之路,那么在法庭进行裁决时将会全面评估众多相关因素的影响。
首当其冲,尽管此类不忠行为属于显著的过失行为之列,但是并不意味着必然会导致在
财产分割层面产生过分倾向某一方的结果。
通常而言,
夫妻共同财产仍然需要按照平等分配的原则予以处理,不过在此过程中,法庭将酌情考虑到过错情节的严重程度,从而适度地减少对有外遇行为一方的财产份额。
其次,关于
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主要是基于子女的年龄、个人意愿以及父母双方的
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多个因素来做出判断,而外遇行为本身并不是决定性的因素。
倘若因为外遇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了精神上的创伤,那么无过错方有权提出
损害赔偿的要求。
然而,
赔偿金额的确定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包括外遇行为的严重程度、对无过错方所造成的伤害程度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总的来说,法庭在作出裁决时,将以公平公正为
基本原则,全力确保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