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司法
管辖事宜,通常遵循如下相关准则: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犯罪地点不仅涵盖了
犯罪行为的发生地,还包括犯罪后果所影响到的地域。
其中,犯罪行为地,如
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中所涉及到的商品生产地、存放地、运输地以及出售地等;而
犯罪结果地,则主要指
侵权产品的最终销售地等。
其次,针对存在多个犯罪地点的案件,警方将优先选择最先受理该案的公安机关或主要犯罪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
立案侦查。
若在
管辖权方面存在争议或案件情况较为复杂时,可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进行
指定管辖。
另外,当涉及跨地区的重大案件时,有时也可能依据上级机关的指定或协调来确定管辖权。
总而言之,这些管辖规定的制定目的在于确保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能得到及时、准确且有效的处理,从而切实维护
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