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合同违约行为的主要状况如下所述:首先,卖方违约的范畴主要体现在未能按照合同预定按时交付出售的房产;其次,交付房产时存在房产面积、户型以及质量等因素与合同约定不相符的现象;此外,也可能涉及未完成房产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其次,买方违约的问题表现在未能依照协议约定准时支付购入款项;此外,买方也可能以各种理由拒绝验收并接纳已达成约定标准的房产等等。
再者,双方违约的情况在协商环节中时常出现,即双方都未能有效地执行某些既定的协助义务。
最后,基于难以预估且不可避免的原因,例如自然灾害等原因而导致无法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此类情况同样属于违约范畴。
需要强调的是,这类无可抗拒事件构成了依法应承担
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
在常见的购房合同中,一般都会对各类违约情况以及对应的责任承担方式作出明确明文的规定。
一旦出现违约现象,守约方有权利根据签订的合同条款敦促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要求支付
违约金、赔偿经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