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浏览量本身一般不会直接构成
侵权。
关于侵权的判定,在不同的法律领域有着不同的标准。
在
著作权领域,倘若未经授权而浏览受保护的作品(像通过破解付费墙这类不正当的方式),即便浏览量较少,也有可能构成侵权;而在
网络侵权(例如
名誉权等方面),关键在于内容是否侵权,浏览量只是用来衡量侵权影响程度的一个因素。
比如发布诋毁他人名誉的内容,不管浏览量是多少,只要内容构成了侵权事实,就可以认定侵权成立,但是浏览量高的话可能会加重
侵权责任,在
赔偿等方面会有不同的考量。
总之,浏览量并非判定侵权的核心要素,而是在
侵权行为成立之后的一种辅助性的、会影响责任轻重的考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