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若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构建赌博网站,或者充当赌博网站的
代理并接受投注,这就属于
刑法所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并且,并没有专门针对网络赌博设定特定的金额标准来判别是否构成
赌博罪。
然而在
治安管理处罚方面,倘若参与网络赌博且赌资较大,就会受到
治安处罚。
关于“赌资较大”,不同地区有着不同的标准,通常是依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人均收入等因素来综合确定的,有些地区可能是几百元,有些地区可能是数千元等。
要是涉及到网络赌博相关事宜,应当远离赌博行为,以防
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