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赌博罪做无罪辩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从
犯罪构成要件来看,主观方面,若能证明
当事人并无以营利为目的的故意,像只是偶尔参与娱乐活动,并非想从中获利。客观方面,要是能证实不存在
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等行为。比如,多人聚在一起玩牌,但未达到法定的赌资数额标准,就不构成聚众赌博。
从
证据角度讲,要审查控方证据是否有瑕疵,像证据收集程序
违法,
证人证言存在诱导、矛盾等情况,导致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
犯罪事实。
从行为性质认定方面,如果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正常的民俗娱乐活动,比如在春节等节日期间,亲朋好友间带有少量彩头的玩牌等,就不应该被认定为赌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