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结婚前的
彩礼在以下情形时可要求返还:其一,双方未曾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其二,双方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并未共同生活;其三,婚前给予彩礼并致使给付人生活陷入困难。
运用第二种、第三种情形时,必须以
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
在彩礼的返还事宜上,要依据具体状况进行综合考量,像彩礼的给付时间、数额以及用途等方面。
在实际操作中,法院会依照双方的过错程度、当地的风俗习惯等因素来作出裁决。
倘若双方对
彩礼返还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便可以
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给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