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人的身份通常需具备这些条件: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在事后予以追认等体现出共同意思表示而产生的
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
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像为家庭购置日常用品、支付子女教育费用等所负的债务就是这样。
然而,倘若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所负的债务,除非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的共同意思表示,否则就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总之,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
债务人,需要综合考量债务的形成原因、用途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