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对于银行
债务的判决,通常依据债务的性质以及用途来进行确定。
倘若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而产生的,通常会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一同承担。
在
离婚之际,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各自需要承担的份额,倘若协商无果,就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要是债务属于一方的
个人债务,例如是用于个人消费且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此债务就由
债务人个人来承担,另一方无需一同偿还。
在作出判决的时候,法院会考量债务的实际数额、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收入能力等因素,目的是确保判决既公平又合理,既能保障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也不会让一方承担过度的债务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