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
法人不知情盖合同公章,其效力存在不确定性,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要是公章是由有权代表法人的人加盖的,像法定
代表人或者获得其授权的人,即便法人不知情,一般来说该合同对法人有约束力,可视为法人的行为。
但要是加盖公章的人没有得到授权,法人也没有予以追认,那么该合同可能对法人不产生效力,法人也就不用承担
合同责任。
不过,在实际中,要去证明加盖公章的人是否有权代表法人,可能会有一定难度,需要综合各种
证据和具体情况来考量。
因此,不能单纯地认为法人不知情盖公章就必然有效或者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