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期间的投资失败通常不算作
转移财产。
转移财产一般指在
离婚诉讼的前期或过程中,一方特意把
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其他地方,目的是在离婚时躲避对该财产的分割。
然而,投资失败是在正常的经济活动里出现的风险行为,并非是有意去隐瞒或者转移财产。
要是能够证实在投资失败之前,一方有
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像把财产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亲朋好友等情况,那么这种投资失败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转移财产的一部分。
总之,不能轻易地把离婚期间的投资失败一概而论地认定为转移财产,得依据具体的情形来进行判断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