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漏税的
追诉时效通常在 5 年到 10 年之间。
具体来讲,逃避缴纳税款
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 10%以上的,追诉时效是 5 年;
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 30%以上的,追诉时效为 10 年。
不过,若税务机关已依法下达追缴通知,纳税人仍未缴纳税款、
滞纳金且受到
行政处罚,追诉时效会延长至 15 年。
另外,在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后,逃避缴纳税款的人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接受行政处罚,不影响
刑事责任的追究。
但要是在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
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再次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达 5 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 10%以上,就不受上述追诉时效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