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
民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
离婚,原告在判决后六个月之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得向人民法院
起诉。但是六个月以后,可以重新
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会判离婚的。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判决离婚,会对
夫妻离婚、
夫妻财产的分割、
子女抚养的问题作出判决。
《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
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