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就
变更抚养权一事
协商一致,双方签订
抚养权变更协议即可;若不能协商一致达成合意,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之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
抚养关系: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
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
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