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
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
起诉,如果
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2、
子女抚养权。
婚姻法确立了解决
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
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
证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
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可以选择随父母一方生活。
抚养费按照对方收入的20至30%计算,支付至子女满18周岁。3、
离婚时的财产处理
纠纷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
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
家庭成员的财产,
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均分。4、离婚后的
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
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