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效,法院要综合考虑认定。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
当事人申请
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
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
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
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第五十五条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
证据时出席陈述
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
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五)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
证人证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