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参保职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
书面劳动合同或
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
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2、首诊
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
复印件(验原件);
3、职工的
身份证或
暂住证复印件(验原件);
4、职工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验原件);
5、现场目击
证人出具的
证人证言(附上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电话)及其它旁证材料(如:
物证、
书证、照片、录音等);
6.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可到市工商物价中心查询、打印);
你可以看看自己缺失了什么。这是你需要提供的
证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