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育津贴标准: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
缴费工资÷30(天)×
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
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
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
工资×25%。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