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单方
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
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即时解除即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注意:用人单位以
暴力、威胁或者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
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
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2、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