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算扣除数的计算公式是:本级速算扣除额=月
应纳税所得额×(本级税率-上一级税率)+上一级速算扣除数 1、1级速算扣除数=0 2、2级速算扣除数=3000×(10%-3%)=210 3、3级速算扣除数=12000×(20%-10%)+210=1410 4、4级速算扣除数=25000×(25%-20%)+1410=2660 5、5级速算扣除数=35000×(30%-25%)+2660=4410 6、6级速算扣除数=55000×(35%-30%)+4410=7160 7、7级速算扣除数=80000×(45%-35%)+7160=15160 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月度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
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