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留身份,具有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
购房合同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
购房款;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
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
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
个人贷款最高
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
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6、没有其他
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
债务;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内的各类
住房贷款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
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