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与保释虽名称相似,但在我国法律中,二者并非完全相同。取保候审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保释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担保或接受特定条件后将其释放的制度。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较为严格,如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
保释制度则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和实践。一般来说,保释的适用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险性较小、有固定的住所和联系方式、能够按时到庭参加诉讼等。
总的来说,取保候审和保释虽然都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但在具体的适用条件、程序和效果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权衡,以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和公平公正的司法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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