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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合理避税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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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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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处理合理避税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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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专业能力强,合理避税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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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合理避税及多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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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
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本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发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据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6、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项目包括:
1、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
2、继续教育。学历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
3、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4、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5、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
6、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第十四条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第十七条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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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有啥用
专项附加扣除在个税计算中具有重要意义,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或租金、赡养老人等六类费用减免。 它作为个税改革的关键部分,显著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更精准地反映了家庭实际负担和社会贡献差异,对调整收入分配格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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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7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有:1、子女教育: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纳税人接受学历或非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额扣除。3、大病医疗: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自负医药费用超过1.5万元部分,可在每年6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1w浏览2024-09-20
什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律师回复] 对于什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章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
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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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是返钱吗?
专项附加扣除不是返钱,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指的就是,子女的教育费用,还有就是住房的租金以及大病医疗等费用,是可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时候予以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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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
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w浏览2025-01-16
什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律师回复] 对于什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章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
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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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租金标准
关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有以下规定: 在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等特定城市,每月可扣除1500元;其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足100万的城市,每月扣除800元。 这些标准适用于住房租金的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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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专项附加扣除可以申请几项
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允许单位雇员享受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供养老人。 但请注意,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 其他如扣税资料、赡养老人协议和计算方法等也需掌握。 扣除可由公司或员工申报,以下是详细的扣除表格填写说明。
1w浏览2024-04-26
什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律师回复] 对于什么是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6项专项附加扣除之一。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二章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章 子女教育
第五条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
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第七条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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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租金标准
住房租赁专项附加扣款规定如下: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等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800元。请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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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什么意思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指的是,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允许额外扣除的项目,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等六项费用。
1w浏览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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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对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作了相关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月1日起,纳税人计算个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扣除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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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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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细则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是:1、子女教育费。纳税人的子女在年满3岁后接受学前教育阶段和从小学到博士研究生的全日制学历教育阶段的相关支出,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2、继续教育费。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规定期间可按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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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类纠纷
专项附加扣除租金标准
住房租赁专项附加扣款规定如下:直辖市、省会、计划单列市等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为每月800元。请按此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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