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买商品房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房产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9-12
5.8k浏览
朱瑞雷律师
朱瑞雷律师在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5.0分服务:1391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房产纠纷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房产纠纷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房产纠纷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关于商用商品房产权年限期满后的解决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可以向政府部门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有效期。在这个过程中,须由房屋共同所有者联合提出申请,并需按照相关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价格通常会低于同等条件下的市场价格。
同时请注意,如果该类申请次数过多,每份申请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十年;
其次,当土地被政府收回时,相应的建筑物将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款;
最后,如果需要进行拆迁安置,绝大多数的住宅使用寿命往往无法达到七十年。
办理房产证所需提交的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必须提供购房合同文件;
第二,提供购票证明;
第三,提供竣工决算书;
第四,本人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房产纠纷案件·推荐文章

连云港135****9531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78****676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88****678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91人选择咨询律师
697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买商品房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488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3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1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0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7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11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3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3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8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7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7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3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3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2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0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7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18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8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25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4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5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0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7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7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2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5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5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4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2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6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4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54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8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7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0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3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6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8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152****966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80****819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77****6080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买商品房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商用商品房产权到期,可向政府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需共同所有者联合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多次申请间隔不得少于三十年。土地被收回时,建筑物将获经济补偿。至于拆迁,多数住宅寿命不足七十年。办理房产证需提交购房合同、购票证明、竣工决算书及身份证明等。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买商品房产权到期了怎么办
商用商品房产权到期,可向政府申请延长土地使用权,需共同所有者联合申请并缴纳土地出让金,但多次申请间隔不得少于三十年。土地被收回时,建筑物将获经济补偿。至于拆迁,多数住宅寿命不足七十年。办理房产证需提交购房合同、购票证明、竣工决算书及身份证明等。
1w浏览2024-04-04
商品房是否属于商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商品房广告是否属于要约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其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法》第15条第2款第十五条“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楼盘广告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应当视为邀约而非要约邀请:
1、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做出了说明和允诺;
2、该说明和允诺是具体明确的;
3、该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
二、如何防范商品房广告风险
1、不能轻信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如果不满足上述的三个条件,则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购房人最好进行实地考察,不能被开发商夸大其词的宣传迷惑。
2、在合同中落实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以及承诺,使其成为合同条款,增强对开发商的约束力,避免空口无凭。许多开发商都精通包装之道,在商品房的售楼广告中作了许多诱人的许诺。如果购房人因开发商虚假广告的误导利益受到损害,理论上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赔偿,但通过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来维权,不是广大购房人乐见的事情。因此,建议购房人咨询专业律师,要求开发商将其广告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
3.9w浏览
商品房买卖合同到哪了
购房合同是房产交易的重要文件,明确了购房者和卖房者的权利和义务。购房合同在办理房产证时,会被政府部门收存。之后,合同会被存放在房屋管理机关。购房者可以保留合同,以备日后需要。合同涉及到购房者、卖房者和政府三方的权益,所以各方都需要持有一份。卖房者需要保留一份用于备查,最后一份则由房屋管理机关保管备案。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买到过期商品怎么解决
遭遇过期商品时,应该如何进行妥善处理? 购买过期商品可获法定补偿,销售过期商品为侵权行为。消费者可协商赔偿,也可申请仲裁或诉讼。法定赔偿通常为商品价值三倍,不足500元按此计算。
1w浏览2024-04-07
商品房是否属于商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商品房广告是否属于要约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其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法》第15条第2款第十五条“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楼盘广告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应当视为邀约而非要约邀请:
1、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做出了说明和允诺;
2、该说明和允诺是具体明确的;
3、该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
二、如何防范商品房广告风险
1、不能轻信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如果不满足上述的三个条件,则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购房人最好进行实地考察,不能被开发商夸大其词的宣传迷惑。
2、在合同中落实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以及承诺,使其成为合同条款,增强对开发商的约束力,避免空口无凭。许多开发商都精通包装之道,在商品房的售楼广告中作了许多诱人的许诺。如果购房人因开发商虚假广告的误导利益受到损害,理论上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赔偿,但通过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来维权,不是广大购房人乐见的事情。因此,建议购房人咨询专业律师,要求开发商将其广告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
3.9w浏览
买到假的商品怎样维权
首先,请您务必妥善保管所有与该事件相关的有效证据。 接下来,试着与销售方进行友好协商和沟通,诚实而坚定地要求他们承担相应责任,包括给予经济补偿或是办理全额退货等事宜。 如果经双方努力仍无法就此事达成共识,您还可考虑联系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协助。
10w+浏览
损害赔偿
买到过期商品,如何向商家索赔
购物中遭遇商品过期,可向经销商索赔三倍,食品过期则可要求十倍赔偿,不足一千元按一千赔付。解决争议可通过协商、消费者协会调解、行政部门投诉、仲裁或诉讼。打官司需满足:直接利害关系、明确被告、具体诉求及法律适用。
1w浏览2024-06-30
商品房是否属于商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商品房广告是否属于要约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其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法》第15条第2款第十五条“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楼盘广告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应当视为邀约而非要约邀请:
1、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做出了说明和允诺;
2、该说明和允诺是具体明确的;
3、该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
二、如何防范商品房广告风险
1、不能轻信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如果不满足上述的三个条件,则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购房人最好进行实地考察,不能被开发商夸大其词的宣传迷惑。
2、在合同中落实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以及承诺,使其成为合同条款,增强对开发商的约束力,避免空口无凭。许多开发商都精通包装之道,在商品房的售楼广告中作了许多诱人的许诺。如果购房人因开发商虚假广告的误导利益受到损害,理论上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赔偿,但通过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来维权,不是广大购房人乐见的事情。因此,建议购房人咨询专业律师,要求开发商将其广告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
3.9w浏览
商品房产权到了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住房建设用地使用期届满时,自动续期。至于如何自动续期,目前最新规定是采用“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我国房子70年产权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房子所有权是永久的。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商品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到期后,住宅用地是可以自动续期。房屋产权到期后的情况有: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的时间届满的,可以自动续期。2.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0w+浏览2024-05-13
商品房是否属于商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商品房广告是否属于要约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其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法》第15条第2款第十五条“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楼盘广告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应当视为邀约而非要约邀请:
1、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做出了说明和允诺;
2、该说明和允诺是具体明确的;
3、该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
二、如何防范商品房广告风险
1、不能轻信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如果不满足上述的三个条件,则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购房人最好进行实地考察,不能被开发商夸大其词的宣传迷惑。
2、在合同中落实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以及承诺,使其成为合同条款,增强对开发商的约束力,避免空口无凭。许多开发商都精通包装之道,在商品房的售楼广告中作了许多诱人的许诺。如果购房人因开发商虚假广告的误导利益受到损害,理论上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赔偿,但通过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来维权,不是广大购房人乐见的事情。因此,建议购房人咨询专业律师,要求开发商将其广告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
3.9w浏览
如果买到了过期商品怎么处理?
买到了过期的商品可以直接要求出售商品的人支付价格十倍的赔款。我国是严禁生产,销售危害他人食品健康的产品的。因此,如果买到了过期的产品,可以直接索赔一般赔偿的金额是原商品价格的十倍。
10w+浏览
损害赔偿
商品房产权到期怎么办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届满的续期,依照法律的规定办。改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发给的规定办理。
1w浏览2024-05-09
商品房是否属于商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商品房广告是否属于要约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是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所以,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视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其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法》第15条第2款第十五条“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楼盘广告在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时,应当视为邀约而非要约邀请:
1、对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做出了说明和允诺;
2、该说明和允诺是具体明确的;
3、该说明和允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
二、如何防范商品房广告风险
1、不能轻信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开发商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如果不满足上述的三个条件,则为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购房人最好进行实地考察,不能被开发商夸大其词的宣传迷惑。
2、在合同中落实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以及承诺,使其成为合同条款,增强对开发商的约束力,避免空口无凭。许多开发商都精通包装之道,在商品房的售楼广告中作了许多诱人的许诺。如果购房人因开发商虚假广告的误导利益受到损害,理论上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赔偿,但通过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来维权,不是广大购房人乐见的事情。因此,建议购房人咨询专业律师,要求开发商将其广告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
3.9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88****8532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常州180****835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1****175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81****264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泰州156****1919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80****565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