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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过期食品处罚是什么

#消费权益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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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亚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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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对于那些在其生产及销售环节中,存在故意标注虚假的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或实际有效期限已经超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等产品的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应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具体来说,不仅要没收因该违法行为所获得的非法收入和产品本身,更要进一步查封、扣押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所有相关工具、设备以及原材料等物资。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监督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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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过期食品处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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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过期食品如何处罚
生产过期产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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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食品安全法过期食品的处罚
1.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1w浏览2025-02-07
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新食品安全标准
[律师回复] 《食品安全法》第三章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八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第二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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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过期食品如何处罚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食品安全法过期食品如何处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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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食品安全法过期食品怎么处罚
销售过期食品的处罚:1.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1w浏览2024-09-30
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新食品安全标准
[律师回复] 《食品安全法》第三章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八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第二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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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食品变质怎么处罚?
食品如果变质了会没收违法生产食品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同时还要进行金额的罚款,如果变质的食品价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罚款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食品价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许可证,不准在经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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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食品安全法过期食品处罚是什么
食品安全法规定,对故意标注虚假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或销售过期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应依法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和食品,查封扣押相关工具、设备、原料。严重违法者还将面临罚款或刑事责任。
1w浏览2024-04-17
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新食品安全标准
[律师回复] 《食品安全法》第三章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八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第二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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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赔偿
购买过期食品,您有权退货并要求制造商或经销商赔偿,损失可获得价额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若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计算。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导致损失,也可向销售商或制造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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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食品安全法处罚条例过期食品如何处罚
生产过期产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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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新食品安全标准
[律师回复] 《食品安全法》第三章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八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第二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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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买到过期食品怎么赔偿
购买过期食品,您有权退货并要求制造商或经销商赔偿,损失可获得价额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若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则按一千元计算。若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导致损失,也可向销售商或制造商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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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新食品安全法处罚
第一百二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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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是什么,新食品安全标准
[律师回复] 《食品安全法》第三章规定了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八条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九条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的食品强制性标准。  第二十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第二十一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公布,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  食品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由卫生行政部门、农业行政部门制定。  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由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有关产品国家标准涉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内容的,应当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一致。  第二十二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中强制执行的标准予以整合,统一公布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本法规定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前,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生产经营食品。  第二十三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由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  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企业内部适用。  第二十六条 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供公众免费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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