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妥善处理欠款无法偿还的情况在中国民法典的规范下,若债务人为欠款过多以致无力偿付时,可酌情采用以下四条措施中的任意一种解决方案:首先,债务人和债权人可以尝试协商确定还款期限、延缓债务或者减免部分债务;其次,若对方未能同意延迟或者减免债务,则债权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收到传票后债务人须积极出庭并表明自身意愿,力图达成分期偿还或者设定特定期间的还款方案;再者,被告方未能修订原先的债务规划,且法庭拒绝给予其分期付款或者延长还款期限的权利,那么,被告将被要求于一定期限内全额清偿债务。然而,若债务人具备实际的偿还能力,却仍故意拖延偿还的情况发生,债权人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最后,如果被告仍然存在经济困难,而裁判结果对原告有利,即便胜诉也可能因被告无力履行债务而最终导致执行无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