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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会给购房者吗

#二手房纠纷 最新修订 | 2024-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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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瑞雷律师
朱瑞雷律师在线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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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身为购房业主,您应当始终确保手头持有一份合同原件。依照正规的操作规程,任何在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参与方,包括需要利用此合同进行各类事务处理的机构(如个人住房贷款机构、合同登记机关、房地产登记部门及公证处等),均需拥有合同的原始版本。两者之间存在着这样的差异:预售合同仅在商品房预售后被采用;待房屋竣工且客户支付完毕所有房价款项之后,便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在签订预售合同时,并不需要在交房时再次签署出售合同,而是可以直接进行过户手续的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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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会给购房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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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会给购房者吗
身为购买房屋的客户,您应当始终持有一份合同原件以备不时之需。按照严格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主体以及需要引用该合同进行相关事务处理的参与方(如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登记、房地产登记、公证机构等),均应拥有一份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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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预售合同会给购房者吗
购房业主应保管好合同原件,作为关键法律文件。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阶段使用,不需在交房时重复签署。只有当房屋竣工并完成全部房款支付后,才可进行正式的过户手续,此时无需再次签订出售合同,只需凭借原始合同办理。各相关机构,如贷款机构、登记机关等,处理事务时需有合同原件支持。
1w浏览2024-05-09
什么时候购房者可以解除预售合同
[律师回复] 1、发展商迟延交楼,在购房者起诉要求解约时起1年内不能竣工交楼的。此种迟延交楼严重违约,且1年内都不能交楼,购房者无法入住,严重损害订约目的,应依法解约。
2、发展商货不对板,所交付的房屋楼层与原约定严重不符,此时可予解除合同。但对于朝向有所变更,应视情况而定。如改变的朝向更有利于居住,通风采光更好,则合同目的尚可达到,不足以构成根本违约,可通过违约金给付等手段加以调整,不宜解约。对于发展商交付的房屋面积缩水或面积加大,如超过原约定面积3%的,视为严重违约,可予解约,但如购房人已入住,从实际出发也不宜再解除。可通过调解,让开发商承担责任,对少面积则退还价款,多面积则由发展商主动放弃该部分价款或以成本价收取。未超过原约定面积3%的,应视为建房过程中存在的正常误差,可通过调整购房款项加以解决。对于交付的房屋中提供的装修与约定不符的,鉴于装修是房屋的附合物,并非房屋主体,装修不符可通过评估后予以补偿,以给付违约金方式调整,不宜解除合同。
3、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应视不同情况加以认定:如房屋仅存在轻微瑕疵,如漏水、凹凸不平等问题,可通过修补、给付违约金方式补偿业主损失,不应仅因违反合同中的一般性条款就解除合同。对于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足以影响居住者的人身安全,经有权鉴定机关确认后,可视为其不能满足居住目的,可予解除合同。
4、发展商以提供银行按揭为优惠,指定按揭银行为购房者提供贷款,嗣后又无法办妥按揭手续提供贷款。此时鉴于按揭贷款是购房者购房的先决条件,款项的交付是合同的重要条件,不能提供贷款将导致购房者给付不能,且购房者对按揭银行无选择权,其无过错,故应视为合同目的不能达到,可以解除合同。但如果是购房者自行选择按揭银行,则开发商对按揭贷款不能办妥无过错,不应解除合同,应给购房者一定宽限期来缓解资金困难。
5、对于购房者主张开发商所建房屋环境与广告宣传不符而要求解约的,应区分不同情况来对待。如广告用语只是用“鸟语花香”、“人间仙境”等一般描述性用语,应视为对环境的感性宣传,无实际约束力,不应因此予以解约;如广告用语使用明确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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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会给购房者吗
10w+浏览2024-07-27
预售合同给购房者吗
购房时务必保留完整合同原件,它是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登记、公证等重要事务的依据。预售合同在房屋预售阶段签订,支付全款后可直接过户,无需另签出售合同。确保合同齐全,利于后续房产交易流程。
1w浏览2024-04-30
什么时候购房者可以解除预售合同
[律师回复] 1、发展商迟延交楼,在购房者起诉要求解约时起1年内不能竣工交楼的。此种迟延交楼严重违约,且1年内都不能交楼,购房者无法入住,严重损害订约目的,应依法解约。
2、发展商货不对板,所交付的房屋楼层与原约定严重不符,此时可予解除合同。但对于朝向有所变更,应视情况而定。如改变的朝向更有利于居住,通风采光更好,则合同目的尚可达到,不足以构成根本违约,可通过违约金给付等手段加以调整,不宜解约。对于发展商交付的房屋面积缩水或面积加大,如超过原约定面积3%的,视为严重违约,可予解约,但如购房人已入住,从实际出发也不宜再解除。可通过调解,让开发商承担责任,对少面积则退还价款,多面积则由发展商主动放弃该部分价款或以成本价收取。未超过原约定面积3%的,应视为建房过程中存在的正常误差,可通过调整购房款项加以解决。对于交付的房屋中提供的装修与约定不符的,鉴于装修是房屋的附合物,并非房屋主体,装修不符可通过评估后予以补偿,以给付违约金方式调整,不宜解除合同。
3、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应视不同情况加以认定:如房屋仅存在轻微瑕疵,如漏水、凹凸不平等问题,可通过修补、给付违约金方式补偿业主损失,不应仅因违反合同中的一般性条款就解除合同。对于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足以影响居住者的人身安全,经有权鉴定机关确认后,可视为其不能满足居住目的,可予解除合同。
4、发展商以提供银行按揭为优惠,指定按揭银行为购房者提供贷款,嗣后又无法办妥按揭手续提供贷款。此时鉴于按揭贷款是购房者购房的先决条件,款项的交付是合同的重要条件,不能提供贷款将导致购房者给付不能,且购房者对按揭银行无选择权,其无过错,故应视为合同目的不能达到,可以解除合同。但如果是购房者自行选择按揭银行,则开发商对按揭贷款不能办妥无过错,不应解除合同,应给购房者一定宽限期来缓解资金困难。
5、对于购房者主张开发商所建房屋环境与广告宣传不符而要求解约的,应区分不同情况来对待。如广告用语只是用“鸟语花香”、“人间仙境”等一般描述性用语,应视为对环境的感性宣传,无实际约束力,不应因此予以解约;如广告用语使用明确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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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给购房者吗
10w+浏览2024-07-26
商品房预售合同会给购房者吗
身为购买房屋的客户,您应当始终持有一份合同原件以备不时之需。按照严格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只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的主体以及需要引用该合同进行相关事务处理的参与方(如个人住房贷款、合同登记、房地产登记、公证机构等),均应拥有一份合同原件。
1w浏览2024-04-26
什么时候购房者可以解除预售合同
[律师回复] 1、发展商迟延交楼,在购房者起诉要求解约时起1年内不能竣工交楼的。此种迟延交楼严重违约,且1年内都不能交楼,购房者无法入住,严重损害订约目的,应依法解约。
2、发展商货不对板,所交付的房屋楼层与原约定严重不符,此时可予解除合同。但对于朝向有所变更,应视情况而定。如改变的朝向更有利于居住,通风采光更好,则合同目的尚可达到,不足以构成根本违约,可通过违约金给付等手段加以调整,不宜解约。对于发展商交付的房屋面积缩水或面积加大,如超过原约定面积3%的,视为严重违约,可予解约,但如购房人已入住,从实际出发也不宜再解除。可通过调解,让开发商承担责任,对少面积则退还价款,多面积则由发展商主动放弃该部分价款或以成本价收取。未超过原约定面积3%的,应视为建房过程中存在的正常误差,可通过调整购房款项加以解决。对于交付的房屋中提供的装修与约定不符的,鉴于装修是房屋的附合物,并非房屋主体,装修不符可通过评估后予以补偿,以给付违约金方式调整,不宜解除合同。
3、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应视不同情况加以认定:如房屋仅存在轻微瑕疵,如漏水、凹凸不平等问题,可通过修补、给付违约金方式补偿业主损失,不应仅因违反合同中的一般性条款就解除合同。对于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足以影响居住者的人身安全,经有权鉴定机关确认后,可视为其不能满足居住目的,可予解除合同。
4、发展商以提供银行按揭为优惠,指定按揭银行为购房者提供贷款,嗣后又无法办妥按揭手续提供贷款。此时鉴于按揭贷款是购房者购房的先决条件,款项的交付是合同的重要条件,不能提供贷款将导致购房者给付不能,且购房者对按揭银行无选择权,其无过错,故应视为合同目的不能达到,可以解除合同。但如果是购房者自行选择按揭银行,则开发商对按揭贷款不能办妥无过错,不应解除合同,应给购房者一定宽限期来缓解资金困难。
5、对于购房者主张开发商所建房屋环境与广告宣传不符而要求解约的,应区分不同情况来对待。如广告用语只是用“鸟语花香”、“人间仙境”等一般描述性用语,应视为对环境的感性宣传,无实际约束力,不应因此予以解约;如广告用语使用明确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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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会给购房者吗
10w+浏览2024-07-26
预售合同要给购房者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严格法律约束力,违约方需承担法律责任。此合同由预售方和购买者协商制定,约定预售方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让给购买者,购买者支付定金或部分款项并按时接收房屋。该合同受《民法典》监管,属常见合同类型。
1w浏览2024-04-29
什么时候购房者可以解除预售合同
[律师回复] 1、发展商迟延交楼,在购房者起诉要求解约时起1年内不能竣工交楼的。此种迟延交楼严重违约,且1年内都不能交楼,购房者无法入住,严重损害订约目的,应依法解约。
2、发展商货不对板,所交付的房屋楼层与原约定严重不符,此时可予解除合同。但对于朝向有所变更,应视情况而定。如改变的朝向更有利于居住,通风采光更好,则合同目的尚可达到,不足以构成根本违约,可通过违约金给付等手段加以调整,不宜解约。对于发展商交付的房屋面积缩水或面积加大,如超过原约定面积3%的,视为严重违约,可予解约,但如购房人已入住,从实际出发也不宜再解除。可通过调解,让开发商承担责任,对少面积则退还价款,多面积则由发展商主动放弃该部分价款或以成本价收取。未超过原约定面积3%的,应视为建房过程中存在的正常误差,可通过调整购房款项加以解决。对于交付的房屋中提供的装修与约定不符的,鉴于装修是房屋的附合物,并非房屋主体,装修不符可通过评估后予以补偿,以给付违约金方式调整,不宜解除合同。
3、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应视不同情况加以认定:如房屋仅存在轻微瑕疵,如漏水、凹凸不平等问题,可通过修补、给付违约金方式补偿业主损失,不应仅因违反合同中的一般性条款就解除合同。对于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足以影响居住者的人身安全,经有权鉴定机关确认后,可视为其不能满足居住目的,可予解除合同。
4、发展商以提供银行按揭为优惠,指定按揭银行为购房者提供贷款,嗣后又无法办妥按揭手续提供贷款。此时鉴于按揭贷款是购房者购房的先决条件,款项的交付是合同的重要条件,不能提供贷款将导致购房者给付不能,且购房者对按揭银行无选择权,其无过错,故应视为合同目的不能达到,可以解除合同。但如果是购房者自行选择按揭银行,则开发商对按揭贷款不能办妥无过错,不应解除合同,应给购房者一定宽限期来缓解资金困难。
5、对于购房者主张开发商所建房屋环境与广告宣传不符而要求解约的,应区分不同情况来对待。如广告用语只是用“鸟语花香”、“人间仙境”等一般描述性用语,应视为对环境的感性宣传,无实际约束力,不应因此予以解约;如广告用语使用明确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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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要给购房者吗
10w+浏览2024-07-26
预售房没给合同购房者如何维权
1w浏览2025-05-23
什么时候购房者可以解除预售合同
[律师回复] 1、发展商迟延交楼,在购房者起诉要求解约时起1年内不能竣工交楼的。此种迟延交楼严重违约,且1年内都不能交楼,购房者无法入住,严重损害订约目的,应依法解约。
2、发展商货不对板,所交付的房屋楼层与原约定严重不符,此时可予解除合同。但对于朝向有所变更,应视情况而定。如改变的朝向更有利于居住,通风采光更好,则合同目的尚可达到,不足以构成根本违约,可通过违约金给付等手段加以调整,不宜解约。对于发展商交付的房屋面积缩水或面积加大,如超过原约定面积3%的,视为严重违约,可予解约,但如购房人已入住,从实际出发也不宜再解除。可通过调解,让开发商承担责任,对少面积则退还价款,多面积则由发展商主动放弃该部分价款或以成本价收取。未超过原约定面积3%的,应视为建房过程中存在的正常误差,可通过调整购房款项加以解决。对于交付的房屋中提供的装修与约定不符的,鉴于装修是房屋的附合物,并非房屋主体,装修不符可通过评估后予以补偿,以给付违约金方式调整,不宜解除合同。
3、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应视不同情况加以认定:如房屋仅存在轻微瑕疵,如漏水、凹凸不平等问题,可通过修补、给付违约金方式补偿业主损失,不应仅因违反合同中的一般性条款就解除合同。对于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将足以影响居住者的人身安全,经有权鉴定机关确认后,可视为其不能满足居住目的,可予解除合同。
4、发展商以提供银行按揭为优惠,指定按揭银行为购房者提供贷款,嗣后又无法办妥按揭手续提供贷款。此时鉴于按揭贷款是购房者购房的先决条件,款项的交付是合同的重要条件,不能提供贷款将导致购房者给付不能,且购房者对按揭银行无选择权,其无过错,故应视为合同目的不能达到,可以解除合同。但如果是购房者自行选择按揭银行,则开发商对按揭贷款不能办妥无过错,不应解除合同,应给购房者一定宽限期来缓解资金困难。
5、对于购房者主张开发商所建房屋环境与广告宣传不符而要求解约的,应区分不同情况来对待。如广告用语只是用“鸟语花香”、“人间仙境”等一般描述性用语,应视为对环境的感性宣传,无实际约束力,不应因此予以解约;如广告用语使用明确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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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购房预售合同没有给购房者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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