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多少钱算盗窃罪
[律师回复] 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法规对盗窃罪之定义,倘若行为人盗取他人或公共场合之财物,总计达到一定金额之上限,或实施多次作案、入室盗窃、携带凶器行窃以及扒窃等恶劣犯罪手段,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若盗窃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并附加罚金。而对于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者,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将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或没收其财产。通常而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即视为“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则可认定为“数额巨大”;而当盗窃公私财物价值高达人民币300,000元至500,000元以上时,便可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在实际审判过程中,法院会依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社会治安状况,设定相应的数额标准。例如,在深圳市,盗窃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3000元以上;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人民币1,000,000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更是高达人民币5,000,000元以上。换言之,在深圳市,只要行为人盗窃价值超过人民币3000元的财物,即可构成盗窃罪。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