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刑事犯罪辩护 最新修订 | 2025-01-15
3.1k浏览 6点赞
董沛律师
董沛律师在线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5.0分服务:341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刑事犯罪辩护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刑事犯罪辩护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刑事犯罪辩护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刑事犯罪辩护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刑事犯罪辩护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刑事犯罪辩护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刑事犯罪辩护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刑事犯罪辩护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刑事犯罪辩护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1、在犯罪主体上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在主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共同犯罪故意的种类有:
实行故意、组织故意、教唆故意、帮助故意。
3、在客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共同犯罪行为的种类有:
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
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大兴区188****911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东城区180****745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顺义区180****408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大兴区188****911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东城区180****745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顺义区180****408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大兴区188****911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东城区180****7454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顺义区180****408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502人选择咨询律师
303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32****76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7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山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6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7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6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21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7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山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6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7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8****17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6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2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州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3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6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淀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2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7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7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0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8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6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门头沟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6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8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山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1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1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7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2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2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2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门头沟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6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3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5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6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淀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4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州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0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6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7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8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6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2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6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州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3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6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淀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3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2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67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7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73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0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8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6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门头沟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8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6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8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山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4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6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1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1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47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6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2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2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5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朝阳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2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3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门头沟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6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3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5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4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6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淀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7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64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州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3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兴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3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0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密云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6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顺义区178****920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东城区156****508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门头沟区178****106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顺义区178****920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东城区156****508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门头沟区178****106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顺义区178****9206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东城区156****508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门头沟区178****106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要件,要求至少是二人以上一起实施犯罪。就包括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共同犯罪、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犯罪、自然人和单位的共同犯罪等三种情况。2、主观要件,各个共犯人之间必须都是出于故意。3、客观要件,共同的构成要件行为。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盗窃罪共犯构成要件有哪些
犯罪同伙须共谋盗窃,明知行为危害社会,仍期望或放任后果。实施盗窃需共同行动,包括实际行动、策划、教唆或协助。如:制定计划、直接参与、提供工具或监视。
1w浏览2024-09-03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一规定高度概括了共同犯罪的内在属性,体现了共同犯罪成立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即共同犯罪要求二个以上的行为主体不仅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且还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主体、客观和主观三个方面的要件: 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主体、客观和主观三个方面的要件: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点: 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人。这是主体要件中的量的规定性因素。一个人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如果行为人教唆他人犯罪,而被教唆人未实施所教唆的犯罪的,教唆者单独构成所教唆的罪,尽管存在教唆行为,也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 2.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是主体要件中质的规定性因素。如果虽然符合量的规定性因素,即有两个以上的人,但是其中一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的一般起点是年满16周岁,但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在我国刑法中,只有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8种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为年满14周岁,其他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一律为年满16周岁。就上述8类犯罪而言,已满14周岁的人才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对于其他犯罪而言,已满16周岁的人才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与已满16周岁的人一起实施上述8类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情形,对于这种案件,由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就所实施的犯罪来说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因而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是其他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我国除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外,还可能因为有精神障碍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该条第2款同时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正常人之间不能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说,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能与他人构成共同犯罪,而并非在二个以上的人中有一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能得出所有的人都不能构成共同犯罪的结论。如,一个15周岁的人和两个17周岁的人一起盗窃,根据以上分析,15周岁不能与其他二人构成共同犯罪,但是两个17周岁的人之间还是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的。 3.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往往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犯罪,但是可以与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一起成为特殊主体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一般不能单独构成罪,但是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起构成罪的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彼此联系、互相配合,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具体来讲,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达到犯罪的程度。这就要求: (1)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是属于排除社会危害性的正当防卫等正当行为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都是刑法意义上的行为,如果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3)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都必须达到足以构成犯罪的程度,如果属于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我们知道,犯罪行为存在作为和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因而,共同犯罪行为有三种表现形式: (1)共同的作为。如甲和乙一起动手将丙打成重伤。 (2)共同的。如两海滩救险员商量后共同决定不去抢救其负有抢救义务的某落水游客,结果该游客被溺死。 (3)作为与的结合。如甲是某单位的防火责任人,甲、乙为了共同发泄对该单位的不满,二人商定由乙放火烧毁该单位的仓库,在乙点燃仓库后,甲在旁边看着,既不报告也不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任由仓库被烧毁。本案中,甲负有防止火灾发生、扩大的义务,其不阻止他人防火、也不报警,属于,与以作为方式放火的乙共同构成放火罪的共同犯罪。 3.共同犯罪的行为分工。根据行为人之间的分工情况,共同犯罪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 (1)共同实施实行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直接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在共同实行行为内部根据有无更进一步的分工,还可以分为,分担的共同实行行为、并进的共同实行行为、承继的共同实行行为。分担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实行犯罪时,具有实行行为内部的分工。如在抢劫罪,一部分人实施暴力行为,一部分人实施获取财物的行为。并进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实行犯罪时,各自的行为均具备全部构成要件。如甲、乙二人一起动手将丙打成重伤。承继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一个实行犯在一定犯意的支配下,在完成该犯罪构成的一部分以后,又取得另一个实行犯的同意,两人一起继续把犯罪的实行行为进行到完成为止。如甲先对丙开始实施暴力行为,二人扭打在一起,但始终无法将丙手中的包夺走,碰巧路过的乙见甲不能完全制服丙,便上前帮甲,将被甲抱住的丙手中的包夺走,然后甲再逃走。 (2)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之间的分工。即各共同犯罪人不都直接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的犯罪实行行为,而是由一部分人实施实行行为,另一部分人实施教唆行为、组织行为或者帮助行为。需要指出的是,共同犯罪行为的分工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 4.共同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需要指出的是,与单个人犯罪的因果关系有所不同,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只要求共同犯罪行为的有机整体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不要求每一个共同犯罪人所具体实施的行为直接地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只要共同犯罪人中的一个人的实行行为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全体共同犯罪人都应对该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共同犯罪之“部分行为,全体责任”刑事责任原则。比如,甲和乙约定打死丙,二人同时向丙开枪,结果甲的子弹出现偏差没有击中丙,乙的子弹击中丙导致丙死亡。在该案中,虽然只是乙的子弹击中丙致其死亡,但甲也应和乙一块对丙的死亡承担故意既遂的责任。 (三)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行为人通过犯意联络,明知自己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会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犯罪故意的具体罪过形式。我们知道,犯罪故意可以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因而共同犯罪故意也可以分为三种具体的组合形式: (1)共同直接故意。即所有共同犯罪人都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且都希望这种危害结果发生。 (2)共同间接故意。即所有共同犯罪人都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却都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3)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组合。即一部分共同犯罪人属于直接故意,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属于间接故意。 2.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都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 (2)都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种危害结果,而且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会导致该种危害结果。 3.共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共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行为人决意参与共同犯罪。 (2)不仅希望或者放任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的某种危害结果,而且对其他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行为可能导致该种危害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态度。
3.4w浏览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2、客观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3、主观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那些?
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不限于自然人和单位;2、各共同犯罪人共同实施了某种犯罪行为,两人之间彼此知晓,共同配合,片面的帮助犯以及事后窝藏、隐匿的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3、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1w浏览2024-10-25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一规定高度概括了共同犯罪的内在属性,体现了共同犯罪成立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即共同犯罪要求二个以上的行为主体不仅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且还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主体、客观和主观三个方面的要件: 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主体、客观和主观三个方面的要件: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点: 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人。这是主体要件中的量的规定性因素。一个人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如果行为人教唆他人犯罪,而被教唆人未实施所教唆的犯罪的,教唆者单独构成所教唆的罪,尽管存在教唆行为,也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 2.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是主体要件中质的规定性因素。如果虽然符合量的规定性因素,即有两个以上的人,但是其中一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的一般起点是年满16周岁,但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在我国刑法中,只有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8种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为年满14周岁,其他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一律为年满16周岁。就上述8类犯罪而言,已满14周岁的人才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对于其他犯罪而言,已满16周岁的人才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与已满16周岁的人一起实施上述8类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情形,对于这种案件,由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就所实施的犯罪来说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因而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是其他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我国除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外,还可能因为有精神障碍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该条第2款同时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正常人之间不能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说,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能与他人构成共同犯罪,而并非在二个以上的人中有一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能得出所有的人都不能构成共同犯罪的结论。如,一个15周岁的人和两个17周岁的人一起盗窃,根据以上分析,15周岁不能与其他二人构成共同犯罪,但是两个17周岁的人之间还是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的。 3.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往往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犯罪,但是可以与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一起成为特殊主体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一般不能单独构成罪,但是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起构成罪的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彼此联系、互相配合,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具体来讲,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达到犯罪的程度。这就要求: (1)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是属于排除社会危害性的正当防卫等正当行为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都是刑法意义上的行为,如果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3)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都必须达到足以构成犯罪的程度,如果属于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我们知道,犯罪行为存在作为和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因而,共同犯罪行为有三种表现形式: (1)共同的作为。如甲和乙一起动手将丙打成重伤。 (2)共同的。如两海滩救险员商量后共同决定不去抢救其负有抢救义务的某落水游客,结果该游客被溺死。 (3)作为与的结合。如甲是某单位的防火责任人,甲、乙为了共同发泄对该单位的不满,二人商定由乙放火烧毁该单位的仓库,在乙点燃仓库后,甲在旁边看着,既不报告也不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任由仓库被烧毁。本案中,甲负有防止火灾发生、扩大的义务,其不阻止他人防火、也不报警,属于,与以作为方式放火的乙共同构成放火罪的共同犯罪。 3.共同犯罪的行为分工。根据行为人之间的分工情况,共同犯罪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 (1)共同实施实行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直接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在共同实行行为内部根据有无更进一步的分工,还可以分为,分担的共同实行行为、并进的共同实行行为、承继的共同实行行为。分担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实行犯罪时,具有实行行为内部的分工。如在抢劫罪,一部分人实施暴力行为,一部分人实施获取财物的行为。并进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实行犯罪时,各自的行为均具备全部构成要件。如甲、乙二人一起动手将丙打成重伤。承继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一个实行犯在一定犯意的支配下,在完成该犯罪构成的一部分以后,又取得另一个实行犯的同意,两人一起继续把犯罪的实行行为进行到完成为止。如甲先对丙开始实施暴力行为,二人扭打在一起,但始终无法将丙手中的包夺走,碰巧路过的乙见甲不能完全制服丙,便上前帮甲,将被甲抱住的丙手中的包夺走,然后甲再逃走。 (2)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之间的分工。即各共同犯罪人不都直接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的犯罪实行行为,而是由一部分人实施实行行为,另一部分人实施教唆行为、组织行为或者帮助行为。需要指出的是,共同犯罪行为的分工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 4.共同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需要指出的是,与单个人犯罪的因果关系有所不同,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只要求共同犯罪行为的有机整体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不要求每一个共同犯罪人所具体实施的行为直接地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只要共同犯罪人中的一个人的实行行为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全体共同犯罪人都应对该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共同犯罪之“部分行为,全体责任”刑事责任原则。比如,甲和乙约定打死丙,二人同时向丙开枪,结果甲的子弹出现偏差没有击中丙,乙的子弹击中丙导致丙死亡。在该案中,虽然只是乙的子弹击中丙致其死亡,但甲也应和乙一块对丙的死亡承担故意既遂的责任。 (三)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行为人通过犯意联络,明知自己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会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犯罪故意的具体罪过形式。我们知道,犯罪故意可以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因而共同犯罪故意也可以分为三种具体的组合形式: (1)共同直接故意。即所有共同犯罪人都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且都希望这种危害结果发生。 (2)共同间接故意。即所有共同犯罪人都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却都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3)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组合。即一部分共同犯罪人属于直接故意,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属于间接故意。 2.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都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 (2)都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种危害结果,而且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会导致该种危害结果。 3.共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共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行为人决意参与共同犯罪。 (2)不仅希望或者放任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的某种危害结果,而且对其他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行为可能导致该种危害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态度。
3.4w浏览
共同犯罪有哪些构成要件
客观要件: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主观要件: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犯罪成立的主体条件是两人以上。
10w+浏览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两人以上。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就是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三、主观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1w浏览2024-10-12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一规定高度概括了共同犯罪的内在属性,体现了共同犯罪成立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即共同犯罪要求二个以上的行为主体不仅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且还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主体、客观和主观三个方面的要件: 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主体、客观和主观三个方面的要件: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点: 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人。这是主体要件中的量的规定性因素。一个人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如果行为人教唆他人犯罪,而被教唆人未实施所教唆的犯罪的,教唆者单独构成所教唆的罪,尽管存在教唆行为,也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 2.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是主体要件中质的规定性因素。如果虽然符合量的规定性因素,即有两个以上的人,但是其中一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的一般起点是年满16周岁,但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在我国刑法中,只有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8种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为年满14周岁,其他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一律为年满16周岁。就上述8类犯罪而言,已满14周岁的人才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对于其他犯罪而言,已满16周岁的人才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与已满16周岁的人一起实施上述8类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情形,对于这种案件,由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就所实施的犯罪来说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因而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是其他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我国除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外,还可能因为有精神障碍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该条第2款同时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正常人之间不能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说,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能与他人构成共同犯罪,而并非在二个以上的人中有一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能得出所有的人都不能构成共同犯罪的结论。如,一个15周岁的人和两个17周岁的人一起盗窃,根据以上分析,15周岁不能与其他二人构成共同犯罪,但是两个17周岁的人之间还是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的。 3.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往往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犯罪,但是可以与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一起成为特殊主体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一般不能单独构成罪,但是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起构成罪的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彼此联系、互相配合,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具体来讲,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达到犯罪的程度。这就要求: (1)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是属于排除社会危害性的正当防卫等正当行为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都是刑法意义上的行为,如果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3)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都必须达到足以构成犯罪的程度,如果属于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我们知道,犯罪行为存在作为和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因而,共同犯罪行为有三种表现形式: (1)共同的作为。如甲和乙一起动手将丙打成重伤。 (2)共同的。如两海滩救险员商量后共同决定不去抢救其负有抢救义务的某落水游客,结果该游客被溺死。 (3)作为与的结合。如甲是某单位的防火责任人,甲、乙为了共同发泄对该单位的不满,二人商定由乙放火烧毁该单位的仓库,在乙点燃仓库后,甲在旁边看着,既不报告也不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任由仓库被烧毁。本案中,甲负有防止火灾发生、扩大的义务,其不阻止他人防火、也不报警,属于,与以作为方式放火的乙共同构成放火罪的共同犯罪。 3.共同犯罪的行为分工。根据行为人之间的分工情况,共同犯罪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 (1)共同实施实行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直接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在共同实行行为内部根据有无更进一步的分工,还可以分为,分担的共同实行行为、并进的共同实行行为、承继的共同实行行为。分担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实行犯罪时,具有实行行为内部的分工。如在抢劫罪,一部分人实施暴力行为,一部分人实施获取财物的行为。并进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实行犯罪时,各自的行为均具备全部构成要件。如甲、乙二人一起动手将丙打成重伤。承继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一个实行犯在一定犯意的支配下,在完成该犯罪构成的一部分以后,又取得另一个实行犯的同意,两人一起继续把犯罪的实行行为进行到完成为止。如甲先对丙开始实施暴力行为,二人扭打在一起,但始终无法将丙手中的包夺走,碰巧路过的乙见甲不能完全制服丙,便上前帮甲,将被甲抱住的丙手中的包夺走,然后甲再逃走。 (2)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之间的分工。即各共同犯罪人不都直接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的犯罪实行行为,而是由一部分人实施实行行为,另一部分人实施教唆行为、组织行为或者帮助行为。需要指出的是,共同犯罪行为的分工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 4.共同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需要指出的是,与单个人犯罪的因果关系有所不同,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只要求共同犯罪行为的有机整体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不要求每一个共同犯罪人所具体实施的行为直接地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只要共同犯罪人中的一个人的实行行为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全体共同犯罪人都应对该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共同犯罪之“部分行为,全体责任”刑事责任原则。比如,甲和乙约定打死丙,二人同时向丙开枪,结果甲的子弹出现偏差没有击中丙,乙的子弹击中丙导致丙死亡。在该案中,虽然只是乙的子弹击中丙致其死亡,但甲也应和乙一块对丙的死亡承担故意既遂的责任。 (三)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行为人通过犯意联络,明知自己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会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犯罪故意的具体罪过形式。我们知道,犯罪故意可以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因而共同犯罪故意也可以分为三种具体的组合形式: (1)共同直接故意。即所有共同犯罪人都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且都希望这种危害结果发生。 (2)共同间接故意。即所有共同犯罪人都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却都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3)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组合。即一部分共同犯罪人属于直接故意,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属于间接故意。 2.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都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 (2)都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种危害结果,而且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会导致该种危害结果。 3.共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共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行为人决意参与共同犯罪。 (2)不仅希望或者放任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的某种危害结果,而且对其他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行为可能导致该种危害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态度。
3.4w浏览
犯罪构成有哪些共同要件?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犯罪构成有哪些共同要件,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有何区别?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主体要件。犯罪主体为两人以上。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也就是各犯罪人为追求同一危害社会结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实施的相互关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为。三、主观要件。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1w浏览2024-10-08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一规定高度概括了共同犯罪的内在属性,体现了共同犯罪成立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即共同犯罪要求二个以上的行为主体不仅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且还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主体、客观和主观三个方面的要件: 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主体、客观和主观三个方面的要件: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点: 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人。这是主体要件中的量的规定性因素。一个人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如果行为人教唆他人犯罪,而被教唆人未实施所教唆的犯罪的,教唆者单独构成所教唆的罪,尽管存在教唆行为,也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 2.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是主体要件中质的规定性因素。如果虽然符合量的规定性因素,即有两个以上的人,但是其中一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的一般起点是年满16周岁,但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在我国刑法中,只有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8种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为年满14周岁,其他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一律为年满16周岁。就上述8类犯罪而言,已满14周岁的人才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对于其他犯罪而言,已满16周岁的人才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与已满16周岁的人一起实施上述8类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情形,对于这种案件,由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就所实施的犯罪来说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因而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是其他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我国除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外,还可能因为有精神障碍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该条第2款同时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正常人之间不能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说,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能与他人构成共同犯罪,而并非在二个以上的人中有一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能得出所有的人都不能构成共同犯罪的结论。如,一个15周岁的人和两个17周岁的人一起盗窃,根据以上分析,15周岁不能与其他二人构成共同犯罪,但是两个17周岁的人之间还是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的。 3.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往往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犯罪,但是可以与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一起成为特殊主体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一般不能单独构成罪,但是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起构成罪的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彼此联系、互相配合,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具体来讲,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达到犯罪的程度。这就要求: (1)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是属于排除社会危害性的正当防卫等正当行为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都是刑法意义上的行为,如果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3)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都必须达到足以构成犯罪的程度,如果属于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我们知道,犯罪行为存在作为和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因而,共同犯罪行为有三种表现形式: (1)共同的作为。如甲和乙一起动手将丙打成重伤。 (2)共同的。如两海滩救险员商量后共同决定不去抢救其负有抢救义务的某落水游客,结果该游客被溺死。 (3)作为与的结合。如甲是某单位的防火责任人,甲、乙为了共同发泄对该单位的不满,二人商定由乙放火烧毁该单位的仓库,在乙点燃仓库后,甲在旁边看着,既不报告也不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任由仓库被烧毁。本案中,甲负有防止火灾发生、扩大的义务,其不阻止他人防火、也不报警,属于,与以作为方式放火的乙共同构成放火罪的共同犯罪。 3.共同犯罪的行为分工。根据行为人之间的分工情况,共同犯罪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 (1)共同实施实行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直接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在共同实行行为内部根据有无更进一步的分工,还可以分为,分担的共同实行行为、并进的共同实行行为、承继的共同实行行为。分担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实行犯罪时,具有实行行为内部的分工。如在抢劫罪,一部分人实施暴力行为,一部分人实施获取财物的行为。并进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实行犯罪时,各自的行为均具备全部构成要件。如甲、乙二人一起动手将丙打成重伤。承继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一个实行犯在一定犯意的支配下,在完成该犯罪构成的一部分以后,又取得另一个实行犯的同意,两人一起继续把犯罪的实行行为进行到完成为止。如甲先对丙开始实施暴力行为,二人扭打在一起,但始终无法将丙手中的包夺走,碰巧路过的乙见甲不能完全制服丙,便上前帮甲,将被甲抱住的丙手中的包夺走,然后甲再逃走。 (2)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之间的分工。即各共同犯罪人不都直接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的犯罪实行行为,而是由一部分人实施实行行为,另一部分人实施教唆行为、组织行为或者帮助行为。需要指出的是,共同犯罪行为的分工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 4.共同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需要指出的是,与单个人犯罪的因果关系有所不同,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只要求共同犯罪行为的有机整体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不要求每一个共同犯罪人所具体实施的行为直接地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只要共同犯罪人中的一个人的实行行为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全体共同犯罪人都应对该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共同犯罪之“部分行为,全体责任”刑事责任原则。比如,甲和乙约定打死丙,二人同时向丙开枪,结果甲的子弹出现偏差没有击中丙,乙的子弹击中丙导致丙死亡。在该案中,虽然只是乙的子弹击中丙致其死亡,但甲也应和乙一块对丙的死亡承担故意既遂的责任。 (三)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行为人通过犯意联络,明知自己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会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犯罪故意的具体罪过形式。我们知道,犯罪故意可以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因而共同犯罪故意也可以分为三种具体的组合形式: (1)共同直接故意。即所有共同犯罪人都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且都希望这种危害结果发生。 (2)共同间接故意。即所有共同犯罪人都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却都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3)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组合。即一部分共同犯罪人属于直接故意,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属于间接故意。 2.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都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 (2)都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种危害结果,而且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会导致该种危害结果。 3.共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共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行为人决意参与共同犯罪。 (2)不仅希望或者放任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的某种危害结果,而且对其他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行为可能导致该种危害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态度。
3.4w浏览
犯罪构成有哪些共同要件?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犯罪构成有哪些共同要件?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都是哪些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有以下这些:1、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2、主观要件,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结果所具有的心理状态。3、客观要件,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1w浏览2024-09-11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共同犯罪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共同犯罪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第一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一规定高度概括了共同犯罪的内在属性,体现了共同犯罪成立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即共同犯罪要求二个以上的行为主体不仅要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而且还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主体、客观和主观三个方面的要件: 根据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求同时具备以下主体、客观和主观三个方面的要件: (一)共同犯罪的主体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点: 1.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的人。这是主体要件中的量的规定性因素。一个人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如果行为人教唆他人犯罪,而被教唆人未实施所教唆的犯罪的,教唆者单独构成所教唆的罪,尽管存在教唆行为,也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 2.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是主体要件中质的规定性因素。如果虽然符合量的规定性因素,即有两个以上的人,但是其中一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也不能构成共同犯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根据刑法第17条的规定,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的一般起点是年满16周岁,但是,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在我国刑法中,只有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8种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为年满14周岁,其他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起点一律为年满16周岁。就上述8类犯罪而言,已满14周岁的人才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对于其他犯罪而言,已满16周岁的人才可以构成共同犯罪。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与已满16周岁的人一起实施上述8类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的情形,对于这种案件,由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就所实施的犯罪来说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因而不能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是其他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在我国除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外,还可能因为有精神障碍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第18条第1款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该条第2款同时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而,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与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正常人之间不能构成共同犯罪。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说,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能与他人构成共同犯罪,而并非在二个以上的人中有一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能得出所有的人都不能构成共同犯罪的结论。如,一个15周岁的人和两个17周岁的人一起盗窃,根据以上分析,15周岁不能与其他二人构成共同犯罪,但是两个17周岁的人之间还是可以构成共同犯罪的。 3.不具有特殊身份的人往往不能单独构成特殊主体犯罪,但是可以与具有特殊身份的人一起成为特殊主体犯罪的共同犯罪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一般不能单独构成罪,但是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一起构成罪的共同犯罪。 (二)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客观要件,是指两人以上必须具有共同犯罪行为。所谓共同犯罪行为,是指各犯罪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彼此联系、互相配合,成为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它们与犯罪结果之间都存在着因果关系。具体来讲,应注意以下几点: 1.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达到犯罪的程度。这就要求: (1)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必须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是属于排除社会危害性的正当防卫等正当行为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人所实施的行为必须都是刑法意义上的行为,如果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的,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3)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都必须达到足以构成犯罪的程度,如果属于刑法第13条“但书”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构成共同犯罪。 2.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我们知道,犯罪行为存在作为和两种基本表现形式。因而,共同犯罪行为有三种表现形式: (1)共同的作为。如甲和乙一起动手将丙打成重伤。 (2)共同的。如两海滩救险员商量后共同决定不去抢救其负有抢救义务的某落水游客,结果该游客被溺死。 (3)作为与的结合。如甲是某单位的防火责任人,甲、乙为了共同发泄对该单位的不满,二人商定由乙放火烧毁该单位的仓库,在乙点燃仓库后,甲在旁边看着,既不报告也不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任由仓库被烧毁。本案中,甲负有防止火灾发生、扩大的义务,其不阻止他人防火、也不报警,属于,与以作为方式放火的乙共同构成放火罪的共同犯罪。 3.共同犯罪的行为分工。根据行为人之间的分工情况,共同犯罪行为可以分为两大类: (1)共同实施实行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均直接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在共同实行行为内部根据有无更进一步的分工,还可以分为,分担的共同实行行为、并进的共同实行行为、承继的共同实行行为。分担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实行犯罪时,具有实行行为内部的分工。如在抢劫罪,一部分人实施暴力行为,一部分人实施获取财物的行为。并进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实行犯罪时,各自的行为均具备全部构成要件。如甲、乙二人一起动手将丙打成重伤。承继的共同实行行为,是指一个实行犯在一定犯意的支配下,在完成该犯罪构成的一部分以后,又取得另一个实行犯的同意,两人一起继续把犯罪的实行行为进行到完成为止。如甲先对丙开始实施暴力行为,二人扭打在一起,但始终无法将丙手中的包夺走,碰巧路过的乙见甲不能完全制服丙,便上前帮甲,将被甲抱住的丙手中的包夺走,然后甲再逃走。 (2)实行行为、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和帮助行为之间的分工。即各共同犯罪人不都直接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具体的犯罪实行行为,而是由一部分人实施实行行为,另一部分人实施教唆行为、组织行为或者帮助行为。需要指出的是,共同犯罪行为的分工不影响共同犯罪的成立。 4.共同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需要指出的是,与单个人犯罪的因果关系有所不同,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只要求共同犯罪行为的有机整体与犯罪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不要求每一个共同犯罪人所具体实施的行为直接地导致犯罪结果的发生。只要共同犯罪人中的一个人的实行行为导致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全体共同犯罪人都应对该犯罪结果承担刑事责任。这就是共同犯罪之“部分行为,全体责任”刑事责任原则。比如,甲和乙约定打死丙,二人同时向丙开枪,结果甲的子弹出现偏差没有击中丙,乙的子弹击中丙导致丙死亡。在该案中,虽然只是乙的子弹击中丙致其死亡,但甲也应和乙一块对丙的死亡承担故意既遂的责任。 (三)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 共同犯罪的主观要件,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具有共同犯罪故意。所谓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行为人通过犯意联络,明知自己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会造成某种危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共同犯罪故意的具体罪过形式。我们知道,犯罪故意可以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因而共同犯罪故意也可以分为三种具体的组合形式: (1)共同直接故意。即所有共同犯罪人都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且都希望这种危害结果发生。 (2)共同间接故意。即所有共同犯罪人都认识到共同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却都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3)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组合。即一部分共同犯罪人属于直接故意,另一部分共同犯罪人属于间接故意。 2.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都认识到不是自己一个人单独实施犯罪,而是与他人共同实施犯罪。 (2)都不仅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导致某种危害结果,而且认识到其他共同犯罪人的行为会导致该种危害结果。 3.共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共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行为人决意参与共同犯罪。 (2)不仅希望或者放任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导致的某种危害结果,而且对其他共同犯罪人的共同犯罪行为可能导致该种危害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态度。
3.4w浏览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朝阳区181****793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房山区156****121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海淀区152****285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门头沟区178****396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西城区152****862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通州区180****155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朝阳区181****793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房山区156****121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海淀区152****285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门头沟区178****396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西城区152****862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通州区180****155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朝阳区181****7936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房山区156****121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海淀区152****285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门头沟区178****396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西城区152****862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通州区180****155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

请向右滑动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