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18万+
15亿+
9秒
真人1对1
律师认证
退款保障
找律师
免费诊断
(最快9秒响应)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律图法律科普文章由律图官方团队与权威律师联合编辑出品,文章经过3轮严格审核,内容覆盖常见法律生活场景,聚焦你想知道的高频法律问题。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24小时在线为您提供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