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

#离婚 最新修订 | 2025-05-24
7.8k浏览 7点赞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6068人
专业处理离婚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离婚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离婚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夫妻一方出轨的,不仅违背了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还会对配偶造成一定精神伤害,属于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出轨行为,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财产分割比例,对出轨方少分,对无过错方多分,具体的分割比例根据过错程度、情节轻重、财产价值等来衡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7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常州134****669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4****884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盐城178****721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452人选择咨询律师
687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2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8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7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8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0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5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6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47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7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6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8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0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73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6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5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0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3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0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4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6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4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0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0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4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4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3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8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1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7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4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8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1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37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1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7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3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5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5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2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4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68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3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3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7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64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5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6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134****350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52****837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7****922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如何分配?
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是需要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协商不成的是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认定是否为过错,从而进行分割的。如果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在判决时会首先考虑无过错方,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外遇离婚财产分配
一般会按照均分的原则进行划分,一方有外遇,而导致离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一般的婚外情行为虽然有错,但是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过错,也不是法定的影响财产分割的依据。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w浏览2025-05-12
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民法典》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3.8w浏览
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如何分配?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如何分配?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有外遇财产怎么分配
1w浏览2025-03-12
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民法典》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3.8w浏览
配偶外遇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外遇从而造成夫妻离婚的,并不影响共同财产划分,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而无过错方可以主张离婚损害赔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
夫妻一方出轨的,不仅违背了夫妻互相忠实的义务,还会对配偶造成一定精神伤害,属于过错方。在离婚诉讼中,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出轨行为,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财产分割比例,对出轨方少分,对无过错方多分,具体的分割比例根据过错程度、情节轻重、财产价值等来衡量。
1w浏览2025-05-24
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民法典》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3.8w浏览
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怎么样分配?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怎么样分配?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1、一方因为出轨导致离婚的,如果出轨构成同居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请求赔偿损失。2、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对于其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另外夫妻双方离婚的,夫妻的共同财产也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
1w浏览2025-05-13
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民法典》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3.8w浏览
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怎么样分配?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有外遇离婚财产分配怎么样分配?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分配
1w浏览2025-04-06
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但我们以为,《民法典》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3.8w浏览
顶部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77****6007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淮安181****2627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徐州152****184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34****155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6****4802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52****372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