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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

#合同效力 最新修订 | 2025-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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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龙丽律师
陈龙丽律师在线
江苏万仕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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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阳合同无效,阴合同可能有效。
律师解析
阳合同的法律效力:阳合同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行为人与相对人的恶意串通,侵害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阳合同是自始无效的。
阴合同的法律效力:阴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没有其他无效因素,一般应认定有效。
但第三人能否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要具体分析。
对于为了工商虚假登记或逃税等规避法律法规签订的阴合同,不应否认该合同的效力
如果只是单纯为了避税的话,它侵害的是国家税收权,只要补缴税款,也就可以了。
如果是为了方便登记,这损害了是国家工商管理的制度,只要根据合同内容重新登记,纠正过来就好了,并不去否认该合同的效力。
这是对于交易保护的一种考虑。
对于为了阻止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签订的阴合同,因该合同的履行必将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利,股东以外的股权受让人关于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但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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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
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在生活中很多的情况都是需要签订协议的,这是我们国家的硬性规定,因为协议往往是可以保障我们今后遇到问题的时候的利益。对于股权转让也是需要签订协议的,有的时候是有阴阳股权的。那么阴阳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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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阴阳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
阳合同是自始无效的,阴合同一般应认定有效。但第三人能否对合同效力提出异议,要具体分析。对于为了阻止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签订的阴合同,因该合同的履行必将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利,股东以外的股权受让人关于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合同的请求不能得到支持,但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有效。
1w浏览2025-05-05
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判定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认定
“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谋取利益而签订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备案但并未实际履行的称为“阳合同”,交由当事人双方执行并实际履行的称为“阴合同”。实践中,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谋取利益而签订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即所谓的“阴阳合同”。
具体如何认定:
有约定从约定。双方当事人若在“阴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备案的合同仅为备案之用,具体的权利义务以“阴合同”之约定为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合同的真实性做出相关判断,使用“阴合同”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审查合同具体的履行情况。比如在股权转让中,“阳合同”可能约定较低成交价以交给工商局备案变更,从而便少交税款而“阴合同”中载明的则是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因此,可以通过审查双方当事人支付股价款的情况、公司的盈亏等情况来分辨真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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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阴阳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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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阴阳股权转让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益呢
阴阳股权转让协议一般都是具有法律效益的,阴合同是当事人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不违反《民法典》第52条的情形,应该被认定为有效。阳合同除价款条款外的其他条款有效,其他条款可以作为阴合同的佐证。
1w浏览2025-01-11
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判定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认定
“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谋取利益而签订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备案但并未实际履行的称为“阳合同”,交由当事人双方执行并实际履行的称为“阴合同”。实践中,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谋取利益而签订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即所谓的“阴阳合同”。
具体如何认定:
有约定从约定。双方当事人若在“阴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备案的合同仅为备案之用,具体的权利义务以“阴合同”之约定为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合同的真实性做出相关判断,使用“阴合同”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审查合同具体的履行情况。比如在股权转让中,“阳合同”可能约定较低成交价以交给工商局备案变更,从而便少交税款而“阴合同”中载明的则是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因此,可以通过审查双方当事人支付股价款的情况、公司的盈亏等情况来分辨真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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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判定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认定
“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谋取利益而签订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备案但并未实际履行的称为“阳合同”,交由当事人双方执行并实际履行的称为“阴合同”。实践中,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谋取利益而签订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即所谓的“阴阳合同”。
具体如何认定:
有约定从约定。双方当事人若在“阴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备案的合同仅为备案之用,具体的权利义务以“阴合同”之约定为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合同的真实性做出相关判断,使用“阴合同”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审查合同具体的履行情况。比如在股权转让中,“阳合同”可能约定较低成交价以交给工商局备案变更,从而便少交税款而“阴合同”中载明的则是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因此,可以通过审查双方当事人支付股价款的情况、公司的盈亏等情况来分辨真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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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判定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认定
“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谋取利益而签订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备案但并未实际履行的称为“阳合同”,交由当事人双方执行并实际履行的称为“阴合同”。实践中,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谋取利益而签订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即所谓的“阴阳合同”。
具体如何认定:
有约定从约定。双方当事人若在“阴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备案的合同仅为备案之用,具体的权利义务以“阴合同”之约定为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合同的真实性做出相关判断,使用“阴合同”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审查合同具体的履行情况。比如在股权转让中,“阳合同”可能约定较低成交价以交给工商局备案变更,从而便少交税款而“阴合同”中载明的则是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因此,可以通过审查双方当事人支付股价款的情况、公司的盈亏等情况来分辨真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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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判定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认定
“阴阳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谋取利益而签订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备案但并未实际履行的称为“阳合同”,交由当事人双方执行并实际履行的称为“阴合同”。实践中,当事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谋取利益而签订两份内容不一致的合同,即所谓的“阴阳合同”。
具体如何认定:
有约定从约定。双方当事人若在“阴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备案的合同仅为备案之用,具体的权利义务以“阴合同”之约定为主。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合同的真实性做出相关判断,使用“阴合同”
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当审查合同具体的履行情况。比如在股权转让中,“阳合同”可能约定较低成交价以交给工商局备案变更,从而便少交税款而“阴合同”中载明的则是双方真实的成交价格。因此,可以通过审查双方当事人支付股价款的情况、公司的盈亏等情况来分辨真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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