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转账记录而没有
欠条是可以
起诉的,但若想法院支持上诉请求,仅仅只是转账记录面临
败诉的可能性较大,除非对方承认借款的事实。
因此,想要达到要求对方还钱的目的还需要收集更多的
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才可。
我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包括:1、
当事人的陈述;2、
书证;3、
物证;4、视听资料;5、电子数据;6、
证人证言;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
根据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因此,电子邮件、短信、微博客、网聊记录、转账记录等电子数据形式可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可以用来作为起诉的证据,若仅仅只有转账记录的证据而没有其他证据,是存在风险的。